省人民政府办公厅:
为贯彻落实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》根据省直北门职能分工,我厅会同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,省经信委代拟了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(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)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见〉的通知》(附件),请予审定印发,妥否,请批示。
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4年5月29日